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学院校历安排,现将2023年春季学期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共1天。
二、劳动节: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4月23日(周日)、5月6日(周六)上班、上课,分别补上5月2日(第十一周周二)、5月3日(第十一周周三)的课。
三、端午节:6月22日至6月2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6月25日(周日)上班、上课,补上6月23日(第十八周周五)的课。
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党政办公室
2023年3月22日